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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吉力企業社

文號
30-108-020025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02/26
違規日期
2019/01/1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1月10日10時50分派員前往「新吉力企業社」(地址:臺中市西屯區環中路二段756號)稽查,查獲石灰脫水產生污水未有效收集、貯存致排放污染道路側溝,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北屯區中清路二段一一二二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環中路二段756號
統一編號
3982501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