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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工業局大甲幼獅工業區服務中心

文號
30-109-020007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0/02/03
違規日期
2019/10/3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中心所屬污水處理廠於本市大甲區日南里工五路1號從事石油化學以外之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291-13號),經本局於108年10月31日派員前往稽查並會同事業代表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硝酸鹽氮檢測值:56.6mg/L(限值: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期於109年2月15日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須含硝酸鹽氮等項目)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停業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屆時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請注意時效)限改日期:109年02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路三六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工五路1號
統一編號
5664054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