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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丘畜牧場

文號
40-109-100040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0/10/26
違規日期
2020/08/1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18,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案本局派員於109年8月13日前往稽查,貴牧場係從事豬隻飼育,稽查當時於貴場固液分離後豬隻排泄物貯存地點、設施發現未保持清潔完整,有污染地面情事及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西港區八分段一七七三地號,八分段一七七四地號,八分段一七七五地號,八分段一七七六地號,八分段一七七七地號,八分段一七七八地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西港區八分段1773、1774、1775、1776、1777、1778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