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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興環保有限公司二廠

文號
30-106-050049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7/05/30
違規日期
2017/04/2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該廠操作廢水處理設施針對污泥之產生、貯存清運量,未按次紀錄、每月統計且無任何紀錄供查核。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06年6月30日前),檢具106年4月25日起至提報日止之污泥產生、貯存及清運量已按次記錄、每月統計之相關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5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線西鄉溝內村彰濱西一路一五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線西鄉溝內村彰濱西一路一五號
統一編號
8059147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