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3-100020
- 處分日期
- 2024/10/23
- 違規日期
- 2024/08/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製程使用防銹油,每月使用量用約400至900公斤,惟該公司113年1月至5月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公告之「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二、(ㄧ)規定,申報原物料使用量情形,另查該公司申報資料,其事業廢棄物無機性污泥(D-0902),113年4月申報貯存量為29.674公噸,113年5月申報產出量為19.26公噸,申報清除量為19.26公噸,經核算113年5月暫存量應為29.674公噸,惟該公司申報貯存量為32.537公噸,顯有造成該物質申報資料質量不平衡(申報有誤)情事,以上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予以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1月10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德隆里光德路二三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德隆里光德路二三九號24.16216216216216,120.64138830008204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