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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4-010019
- 處分日期
- 2025/01/24
- 違規日期
- 2024/11/0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神岡區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經本局於113年11月6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貴公司代表執行廢水處理設備查核採樣,放流池( T01-12):懸浮固體檢測值:42.2mg/L(許可登載上限值:30.0mg/L)及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77mg/L(許可登載上限值:100mg/L),未符合水污染防治許可內容登載進出處理單元之水質資料,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岸裡里大富路六一巷六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岸裡里大富路61巷6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3/03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