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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園廠

文號
30-107-030003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8/03/02
違規日期
2017/09/0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高濃度廢水先經由增設之混凝膠凝槽及污泥脫水機處理後,濾液再進入原設之調節槽(3)T01-5進行後續處理流程,惟前述增設之混凝膠凝槽及污泥脫水機皆未登載於許可內容,未依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內海里民族路一一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內海里民族路一一號
統一編號
1653471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