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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30006
- 處分日期
- 2017/03/29
- 違規日期
- 2017/03/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應回收處理業及透明平板玻璃製造程序作業,製程230005產出之廢液PH值小於2.0(C-0202)目前廠內貯存量約18公噸,惟查該公司網路申報貯存量C-0202貯存申報量為0公噸與現場貯存量不相符,另查380029產出之廢液晶面板D-0407(105年3月至10月)產出貯存及聯單申報量不平衡。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項第1款、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崎頂里仁愛路一三六五巷一○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崎頂里仁愛路一三六五巷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