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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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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威畜牧場
- 文號
- 30-113-070012
- 處分日期
- 2024/07/04
- 違規日期
- 2024/05/1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5月16日派員前往稽查,貴場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廢水處理設施專用電度表累計用電度數,及未按次紀錄每日統計污泥之產生、貯存、清運量,亦未美日紀錄水量計測設施其累計水量讀數公查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18條暨水污染防治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及第66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6月1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6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大埤鄉嘉興村嘉興五七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大埤鄉嘉興村嘉興五七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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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