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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菲特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10-110-010002
裁罰機關
南區督察大隊
處分日期
2021/01/25
違規日期
2020/01/10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罰鍰金額
NT$748,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署於109年7月1日辦理本開發案環境影響評估監督查核事宜,發現109年1月起至109年6月止,期間未依「旭塔觀光飯店環境影響說明書」第八章表8.5-1施工階段監測內容表執行施工期間環境監測(項目為:空氣品質、地面水水質、噪音、振動、交通流量、放流水水質及生態監測),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74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2點及環境影響評估監督及裁處不法利得作業要點第6點、第7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大鵬里大鵬路八八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東縣成功鎮新北美山段137~145、147、151~159地號19筆
統一編號
52824125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