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 文號
- 23-111-050004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2/05/24
- 違規日期
- 2022/05/0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 罰鍰金額
- NT$65,4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措施(2)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54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6月06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7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二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青溪段394地號 等1筆
- 統一編號
- 44039664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