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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佑畜牧場
- 文號
- 30-112-060008
- 處分日期
- 2023/06/09
- 違規日期
- 2023/02/0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52,936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本縣福興鄉大興段268、269、270、270-2地號、271地號從事豬隻飼養作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畜牧業,產生之作業廢水排放於地面水體,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2月6日日間派員稽查,經於放流口採樣檢測,檢驗結果懸浮固體27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0.8倍及化學需氧量364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5.07倍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2936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另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第1項第3款規定,臺端於110年12月7日及111年2月25日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府認定情節重大,得令其停工或停業;必要時,並得廢止其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或勒令歇業。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福興鄉大崙段二六八地號,大崙段二六九地號,大崙段二七○地號,大崙段二七○之二地號,大崙段二七一地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福興鄉大興段268、269、270、270-2、271地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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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