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2-050007
- 處分日期
- 2023/05/03
- 違規日期
- 2023/04/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12年4月14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再利用營運申報系統,貴事業營運紀錄申報異常,未於收受事業廢棄物(廢棄物代碼:R-1106)30日內完成再利用(聯單號碼:F170073611200741),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圳頭里後館一路四二七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後館一路42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