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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8-080013
- 處分日期
- 2019/08/15
- 違規日期
- 2019/06/0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6月4日稽查,發現廢水處理設施T01-7快混槽有一迴流管流至T01-4廢水調整槽,未登載於廢(污)水排放許可證,與許可登載內容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第5條第1項附表三、附表八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關廟區五甲里南雄路一段七八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關廟區五甲里南雄路1段78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