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0-070035
- 處分日期
- 2021/07/15
- 違規日期
- 2021/06/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10年6月4日函附貴公司位於本市鳳山區建軍段165地號建築物(原執照:(99)高縣建使字第00336號,門牌號碼:本市鳳山區鳳頂路68號)拆除執照申請書,且需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來函說明依申請人所附現況照片及其相關切結文件,本案申請範圍已先行動工全部拆除,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一四九之三號四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鳳頂路68號(建軍段165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