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畜牧場
- 文號
- 41-106-070005
- 裁罰機關
- 南投縣
- 處分日期
- 2017/07/17
- 違規日期
- 2017/06/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9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6月14日派員至場區周界及貴場現場稽查,稽查當時為雨天,於貴場周界(台16線道路、場之上方水利署沉沙池處道路及連接台16線道路)皆有發現因貴場養豬作業管理不善產生明顯豬糞尿異味,嚴重影響附近環境衛生。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9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集集鎮龍泉段三○二、三○三、三○四、三○六、三○七、三三一地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集集鎮龍泉段302地段
-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