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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09-110001
- 處分日期
- 2020/11/02
- 違規日期
- 2020/09/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35,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9月15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竹南分公司執行固定污染源二極體製造程序(M02)排放管道(P204)異味污染物採樣,現場查測洗滌塔A206現場設備無操作,入廠稽查發現研磨機區、烤箱機及化學檯區污染源皆操作中,且未於防制設施故障1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另操作紀錄報表與現場防制設備實際狀況登載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35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1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科中路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崎頂里仁愛路1387、138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