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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80030
- 處分日期
- 2017/08/16
- 違規日期
- 2017/05/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產生之動物性廢渣(船體附著海生物,海粒仔) 檢測報告結果其「萃出液中總銅」檢測值為102 mg/L,已超出毒性特性溶出程序(TCLP)之溶出標準15 mg/L,核屬有害事業廢棄物。旨揭公司產生之有害廢棄物委託清除處理業(鼎高震公司)清除,惟未簽立清除合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旗津區上竹里上竹巷七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251號(台塑前鎮廠內)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