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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70010
- 處分日期
- 2019/07/10
- 違規日期
- 2019/06/0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高雄市政府消防局提供佐證照片,經審視照片確有因燃燒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情事,本局於108年6月18日15時0分派員前往貴公司(本市小港區沿海二路12號)並提供佐證照供貴公司人員確認,經確認係於旨揭時段廠內進行鋼段切割作業時,因作業不慎,切割產生之火花噴濺至操作間電線,因電線表面有些許油漬,致引起火災情事,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二路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沿海二路1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