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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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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70007
- 處分日期
- 2017/07/07
- 違規日期
- 2017/05/0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之1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進行加油槍氣油比檢測作業,總槍數40槍(當日停用10槍),經檢測30槍,不合格11槍,合格率為63%,未達總檢測數70%。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及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8條之1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明德里莒光路二六○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莒光路26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