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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70010
- 處分日期
- 2021/07/13
- 違規日期
- 2021/01/1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罰鍰金額
- NT$16,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備有核定之逕流廢水削減計畫,計畫內容沉砂池位置原應設於土城區青和街側出入口,現場經查逕行設置於該區明德路1段出入口,未依削減計畫內容設置沉砂池。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制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二號三、四、五、十、一九、二○、二一樓、四樓之一、五樓之一、九樓之一及三六號一、三、四、五、十、一九、二○、二一樓、九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 明德路1段與青和街交叉口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