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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80045
- 處分日期
- 2020/08/26
- 違規日期
- 2020/07/1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本局於109年7月10日15時10分派員抵達本市大甲區工廠稽查,並出示本局所掌握之動態影像資料,經該工廠表示109年7月7日14時30分由廠區清運事業廢棄物(廢鑄砂)至車輛所產生空氣污染行為乃由OO公司所屬車輛及人員操作所致,案經OO公司所屬人員於109年7月13日15時48分至本局釐清本案發生原因,並獲悉當日乃以鏟土機清理廢鑄砂至清運車輛,惟卸載於車斗時因高低落差致明顯粒狀物散布於空氣中,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並依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苗栗市玉華里四鄰復興路三段一一四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幼獅工業區東九街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