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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茂有限公司

文號
21-106-040010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7/04/19
違規日期
2017/01/11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茂有限公司所有車號1978-Q9車輛於106年01月11日09時53分至嘉義縣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經檢測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5.0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再依柴油車汽車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及程序之煙度試驗規定辦理複測,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檢測人員以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84%超過法定排放標準4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於106年5月11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2項、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5條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項第2款第3目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土庫鎮石廟里復興路二八三巷二二之二號一樓
違規地址
嘉義縣鹿草鄉嘉義縣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
統一編號
53490998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