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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06-030695
- 處分日期
- 2017/03/27
- 違規日期
- 2016/12/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臺中市梧棲區民權段附近土地作業時無妥善污染防制措施致煤炭污染周界外道路,嗣經本局於105年12月13日9時30分派員前往稽查並查獲上開污染情事,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違規改善部分:經查貴公司已於當日立即完成改善並經本局複查認定改善完成。
- 裁處依據
- 貴公司於臺中市梧棲區民權段1753-0000地號土地作業時無妥善污染防制措施致煤炭污染周界外道路,嗣經本局於105年12月13日9時30分派員前往稽查並查獲上開污染情事,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暨「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規定處新臺幣1,200元整罰鍰。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四維中路二四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民權段1753-0000地號土地旁道路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