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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茂興畜牧場

文號
30-110-110003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21/11/10
違規日期
2021/07/0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場廢(污)水委由秀蓮畜牧場(J6101474)處理,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7月8日前往稽查,現場於放流口採取水樣,檢驗總懸浮性固體,經檢測結果153mg/L(標準150mg/L),不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0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縣新豐鄉坑子口段一七五八地號
違規地址
新竹縣新豐鄉坑子口段1758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