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霆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20-107-040005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8/04/11
- 違規日期
- 2018/03/0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小港區興業街50號從事金屬熱處理業,領有固定污染源其他金屬熱處理程序(M01)之操作許可證,經環保署於107年3月5日派員督察,查核發現所運作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靜電集塵器(A003),未於107年3月份報表記載操作電流數據,亦無107年2月份報表;靜電集塵器(A004)之操作電流數據亦無107年2月份報表,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於107年6月26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7年05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6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興業街五○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興業街50號
- 統一編號
- 22256440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