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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鴻工業有限公司

文號
20-107-080006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8/08/06
違規日期
2018/03/03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按日連續處罰罰鍰
違規情節
從事鑄造作業未能維持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並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措施正常運作,以致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違規改善部分:限期貴公司於107年9月7日前完成改善,屆期本局派員複查如仍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7年09月07日。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潭子區頭家里和平路六九巷一七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太平區興隆路一段52巷38弄21號
統一編號
8420967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