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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6-110004
- 處分日期
- 2017/11/24
- 違規日期
- 2017/10/2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辦理「佳和大營廠215戶廠辦新建工程」(管制編號:D106RLZ059-1)之建築物於106年8月1日先行動工,未依規定於開工前申報及繳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遲至於106年10月26日始辦理申報繳納,逾期30日以上。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2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暨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同法第55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新市區三舍里二○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市區大營里豐榮路15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