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龍建設有限公司
- 文號
- 41-107-110137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8/11/15
- 違規日期
- 2018/10/2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未經廣告物主管機關許可,於違反地點有以張掛方法設置廣告物污染定著物之行為,有礙市容觀瞻與環境整潔,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5年4月12日府環清字第1050355971A號公告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本局違規廣告物裁處基準之表一(為黏貼、噴漆、粉刷等以外之行為態樣,且廣告物下緣距地面未達200公分)等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永明街三○一巷六○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龍中街653號
- 統一編號
- 96851561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