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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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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90002
- 處分日期
- 2018/09/10
- 違規日期
- 2018/08/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登記資本額200萬元且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情形之事業(管制編號:F07A8960),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網路申報資料,發現有下列缺失:一、申報廢潤滑油(廢棄物代碼:R-1703)106年12月至107年4月產出及貯存情形與實際情形不符。二、申報廢潤滑油(廢棄物代碼:R-1703)106年8月至107年6月產出及貯存情形之製程名稱為「其他基本金屬鑄造製造程序」(製程代碼:240059),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情形不符,應申報於「螺絲、螺帽及鉚釘製造」(製程代碼:250051),惟未於廢棄物清除出廠後1日內連線補正申報資料。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二)、(三)1、(四)1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東順街六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東順街6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