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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40013
- 處分日期
- 2017/04/21
- 違規日期
- 2016/12/1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從事餐飲業(****炸食店),本局派員稽查時現場作業中,經執行周界異味污染物檢測作業,檢測結果濃度值為546,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標準限值:10)。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新昌里仁愛路三三四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仁愛路33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