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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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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40002
- 處分日期
- 2019/04/16
- 違規日期
- 2019/03/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3月20日至貴公司坂里現場稽查,查有下列事項:1.勾稽107年1月至108年1月廢棄物網路申報產出、貯存及聯單情形,期間各製程所使用之原料、產品量查未有申報情形,請進行確認後覈實補正申報。2.查貴公司於自107年5月起,申報廢棄物(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產出有異常情形,致有質量不平衡現象,且107年1月至108年1月期間申報該類廢棄物達3.5至5.75公噸,已超過廢清書所核之最大月產出量1.1公噸,業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4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二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二二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