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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20013
- 處分日期
- 2022/02/17
- 違規日期
- 2021/12/0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於本縣彰化市彰南路二段538號設廠,從事補助飼料製造作業,製程係屬固定污染源公告應申請第四批飼料製造程序,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2月9日派員稽查,稽查時該製程設備(烘乾機及破碎機台)操作運轉中,惟貴公司未取得該製程操作許可文件即逕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請貴公司自文到日起該製程應停工,並限於111年6月17日前取得操作許可證,以符合法令規定。限改日期:111年06月17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香山里彰南路二段五三八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彰南路二段53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