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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章義畜牧場

文號
40-112-080002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3/08/17
違規日期
2022/11/2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1.本局於111年11月21日17時15分至現場,稽查時於該場前方未發現曝曬豬屍情事,惟該場貯存設施散發惡臭且蒼蠅孳生。2.該場貯存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散發惡臭異味,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曁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法告發。3.本局已告知該場業者違反上述規定,如有疑義,於文到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4.該場之貯存設施,本局限該場於111年12月5日前改善完畢,再犯者按次處罰。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待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雲林縣水林鄉順興村順興路一五之二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水林鄉順興村順興15-2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