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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文號
23-112-030004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03/16
違規日期
2023/02/24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45,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工地週界: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分級、所在地空氣品質防制區之規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2)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3)車行路徑: 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4)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地表壓實且配合灑水、設置自動灑水設備或依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配合定期灑水,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或未依規定記錄用水量者(5)監測錄影紀錄:未依管理辦法附表四監測儀表項目及頻率規定進行記錄或紀錄未保存一個月備查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5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第9條、第18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3-112-050002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廈門街六六號七、八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石頭段31之70地號 等11筆
統一編號
26645553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