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4-111-050005
- 處分日期
- 2022/05/05
- 違規日期
- 2022/02/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仁武廠區)代操作商達和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車號001-T8)111年2月13日自行清除貴公司事業端產出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進該廠,夾雜疑似冷卻水塔之廢散水板,不符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所轄各焚化廠廢棄物進場管制事項第三條第(十二)項規定,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及相關規定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田單四街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