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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燁錩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30-109-050001
裁罰機關
南區督察大隊
處分日期
2020/05/12
違規日期
2020/01/0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罰鍰金額
NT$2,86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五金零件表面處理作業,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本署於109年1月7日夜間至8日凌晨派員應用科學儀器督察,發現貴公司排放之廢水水質異常並於8日01:10查獲貴公司作業廢水流入蓄水池後,逕行以專管抽排於廠內雨水溝,未經全部廢水處理單元處理,且以未經核准放流口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值10.2,標準值:6.0~9.0;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96毫克/公升,標準值:1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59毫克/公升,標準值:3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8條之1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862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塩行里正南五街七六巷九、一一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塩行里正南五街76巷9、11號
統一編號
12645982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