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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辰電機有限公司

文號
30-110-030019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1/03/18
違規日期
2021/03/0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3月3日20時整派員前往臺中市后里區圳寮段51-3地號土地稽查,查獲該地號地主委託該公司於上址進行鑿井工作時,於鑽探時未有妥善處理含有白灰色廢棄物之廢水致污染周界大排情事,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新美里經國路三○七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后里區圳寮段51-3地號
統一編號
7996000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