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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30048
- 處分日期
- 2021/03/24
- 違規日期
- 2019/05/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8年5月27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及貴公司林○○前往本市大寮區潮興路9-1號E棟廠房(會結北段2-5地號)會勘,發現貴公司將上述廢棄物於107年6~7月間,以每公斤新台幣10元整(廢油漆、廢油墨清除、處理費用)及每公斤7元整(廢塑膠膜清除、處理費用)代價,委託梓榮公司業務李○○清除、處理(雙方有簽訂塑膠買賣合約書及塑膠再利用合約書),李嫌再將廢油漆、廢油墨清除處理工作,以每公斤新台幣8元整代價,委託未領有環保主管機關所核准之清除、處理許可文件之犯嫌陳榮圳清除、處理,非法棄置於本市大寮區潮興路9-1號E棟廠房,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09年10月13日檢察官緩起訴處分書(108年度偵字第15829號)敘及,被告梓榮國際有限公司、台灣薄膜公司彰化廠均應依同法第47條規定,科以同法第46條規定之罰金,核認貴公司彰化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7條暨違反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寶山里工業區二十四路三六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潮興路9-1號E棟廠房(會結北段2-5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