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桃園市
  3. 足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足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8-070024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7/14
違規日期
2019/05/0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7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印刷電路板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0322-04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5月2日派員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銅:1.52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銅:1.5mg/L)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7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新莊里新生路二九○巷三二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新莊里新生路二九○巷三二號
統一編號
8664283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