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4-111-040022
- 處分日期
- 2022/04/22
- 違規日期
- 2022/04/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10桃園市廢甲清字第0128號),查貴事業乙級清除技術員廖䝉○○已於111年3月1日離職,雖於111年3月1日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潘○○並於111年3月18日報請桃園市政府備查,惟未指定代理人並於15日內報請核發機關備查,又技術員另聘時,亦未於15日內報請核發機關備查,皆未依規定日數內辦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明德里二四鄰環中東路二段四○六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明德里二四鄰環中東路二段四○六號二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