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珠布丁豆花
- 文號
- 45-113-110002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4/11/19
- 違規日期
- 2024/09/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從事有店面之餐飲業(清珠布丁豆花),經本局113年9月19日執行民眾陳情案件,派員至本市新營區民治路76之4號貴店稽查,發現貴店於現場盛裝已烹飪即可食用食物、飲料時有提供塑膠杯情形。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暨「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公告事項二、(二)1規定,爰依同法第51條第3項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項次10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三仙里民治路七六之四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三仙里民治路七六之四號一樓
- 統一編號
- 21980016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