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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60030
- 處分日期
- 2024/06/18
- 違規日期
- 2024/04/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13年1月2日會同衛生局及相關單位至貴公司(本市平鎮區東勢里中興路九龍段172巷50弄66號1樓)稽查,貴公司係從事食品製造業,廠內設有1座燃木鍋爐,稽查時鍋爐作業中,查該鍋爐使用廢木材(板)(R-0701)作為燃料,係屬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範之廢木材再利用,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從事廢木材再利用行為,限期於113年2月1日前完成改善在案;本局於113年4月1日前往複查,稽查時燃木鍋爐作業中,貴公司仍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逕行廢木材再利用行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東勢里中興路九龍段一七二巷五○弄六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東勢里中興路九龍段172巷50弄66號1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