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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90022
- 處分日期
- 2022/09/15
- 違規日期
- 2022/03/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6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1年3月4日接獲通報於觀音區保障三路326巷38號道路前遭棄置土木或建築廢棄混合物(D-0599),並會同本府警察局大園分局草漯派出所員警現場移送行為人許○村及徐○綸並予另行告發在案。後經追查廢棄物來源係自蘆竹區長興路三段66號所產生,本局於同年3月5日派員前往稽查,經查該址為貴公司向地主蔡○福及蔡○清承租, 稽查時現場仍進行房屋裝修拆除作業,現場產出裝潢廢棄物與前開棄置點廢棄物對比確有相同態樣。而貴公司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南崁里新南路一段一一七號一○樓之三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長興路三段6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