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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40039
- 處分日期
- 2022/04/25
- 違規日期
- 2022/01/1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印染整理程序(M01)」(操證字第H2261-05 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1月11日派員稽查,進廠前周界發現酸臭異味情形,後至貴公司會同查視,稽查時污染源搖粒作業區(E019)之搖粒機(5號)作業中,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其他袋式集塵器(A020)編號5之1壓降儀錶顯示值為0mmH2O、編號5之2壓降儀錶顯示值為45mmH2O,經業者以新儀錶更換後,編號5之1壓降儀錶顯示值為40mmH2O、編號5之2壓降儀錶顯示值為0mmH2O,壓差儀錶讀值仍無法符合許可範圍(許可證許可範圍:80~210mmH2O),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國光路六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國光路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