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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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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40004
- 處分日期
- 2018/04/10
- 違規日期
- 2018/03/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3月6日派員至現場稽查,針對貴公司網路申報資料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進行比對結果:1.000004製程之事業廢棄物-廢活性碳(R-2408)申報量於106年1月~9月超出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百分之10。2.190999製程之事業廢棄物-廢活性碳(R-2408)申報量於106年1月~107年2月超出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百分之10。貴公司彰濱廠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即逕行營運,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頂庄村彰濱東十一路三○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頂庄村彰濱東十一路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