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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8-080020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8/28
違規日期
2018/04/0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9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該公司之新增電鍍製程原料(酸洗劑)使用、設置桶槽暫存廢酸與廢鹼及以泵將暫存桶槽廢液送入廢水處理系統等均未登載於許可文件,與許可文件不符,經限期於107年4月2日前完成改善在案,本府環境保護局再於107年4月3日派員複查,前揭情事仍未登載於許可文件。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9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新安里太平東路五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新安里太平東路五號
統一編號
1609540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