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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30007
- 處分日期
- 2024/03/06
- 違規日期
- 2024/01/2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12年9月26日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收受廢塑膠並進行破碎、押出、造粒即為成品,屬「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4之廢塑膠再利用管理方式,惟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局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貴公司於112年10月19日前完成改善,後貴公司申請展延改善期限,本局同意展延至112年12月22日止。本局續於113年1月23日至貴公司複查,查貴公司仍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未完成前開改善事項。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長興路四段二七三巷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長興路四段273巷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