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嘉義縣
  3. 大慶鴻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大慶鴻畜牧場

文號
30-109-070008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0/07/27
違規日期
2020/05/2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7,8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台端所經營之大慶鴻畜牧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1)廢水處理操作紀錄中109年5月21日至109年5月26日廢(污)水平均排放量為23立方公尺,超過核准之許可登載最大日排放量為12立方公尺;(2)廢水處理設施之厭氣池(有紅泥沼氣袋)為5座,但核准之許可登載為6座,上述該二項行為皆已與許可文件核准登記事項不符。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78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嘉義縣溪口鄉崙尾段美南小段三四四地號,崙尾段美南小段三四五地號,崙尾段美南小段三四六地號
違規地址
嘉義縣溪口鄉崙尾段美南小段344、345、346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