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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昇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1-113-100264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4/10/17
違規日期
2024/06/1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東區新都心段70、71地號(東區東智里崇吉一街北側)土地,有未妥善清理積水(D棟一樓休息區旁西側樓地板)並已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八六八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東區新都心段70、71地號(東智里崇吉一街北側)
統一編號
86563318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